会计和出纳为什么不能是同一个人?
会计和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。根据会计法规定,公司的出纳与会计是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的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: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。
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,必须分离。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,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。
会计与出纳分开,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。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,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。